“轻松贷”专项贷款
产品定义:轻松贷贷款是指我行向县域内从事生产经营行业的各类企业及自然人发放的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地产抵押贷款。
贷款对象:经工商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且需符合银监标准的小型、微型企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从事合法生产经营的自然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主,个人独资企业主,合伙企业的负责人或合伙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个人股东(股份不少于20%)。
授信额度、期限:单个借款人的授信额度以抵押价值进行核定,借款人为银监标准小型、微型企业的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授信期限不超3年。
贷款期限:授信项下单笔贷款期限不超12个月。
担保方式:只限于规定范围内的房地产抵押。
还款方式:采取按月结息、到期一次性还款,也可采用按月结息、分期还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