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贷款

授信对象: 符合四部委标准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贷款类型:经营贷款

准入条件:

1、在本行已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2、具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中征码;

3、授信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

4、原则上新准入企业信用等级需a级(含)以上。


授信期限:不超过3年

授信额度:

测算公式:授信额度=(1+N)LS-Q

1.N为受信人年营业收入预期增长率;

2.L为受信人经核实的上年度营业收入(上年度销售收入不足12个月的销售可按年化计算);

3.S为收入折算系数,其中生产型企业S=0.4,贸易类企业和其他类企业S=0.3(其中以加工费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企业,S可为0.8);

4.Q为借款企业和实际控制人夫妻双方在人行征信显示他行经营性融资(可剔除固定资产贷款及拟置换的银行融资);存量信贷客户如不符合此条款,可维持存量授信额度,但不得新增授信额度

担保方式:抵(质)押、保证、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