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信对象: 符合四部委标准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贷款类型:经营贷款
准入条件:
1、在本行已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2、具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中征码;
3、授信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
4、原则上新准入企业信用等级需a级(含)以上。
授信期限:不超过3年
授信额度:
测算公式:授信额度=(1+N)LS-Q
1.N为受信人年营业收入预期增长率;
2.L为受信人经核实的上年度营业收入(上年度销售收入不足12个月的销售可按年化计算);
3.S为收入折算系数,其中生产型企业S=0.4,贸易类企业和其他类企业S=0.3(其中以加工费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企业,S可为0.8);
4.Q为借款企业和实际控制人夫妻双方在人行征信显示他行经营性融资(可剔除固定资产贷款及拟置换的银行融资);存量信贷客户如不符合此条款,可维持存量授信额度,但不得新增授信额度
担保方式:抵(质)押、保证、信用